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、副司令员李旭的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调查。调查发现,李旭缺乏理想信念,放弃初心使命,参与政治投机,结交不良政治关系,长期参与迷信活动。他无视中央的八项规定,接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性的宴请,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和司机服务,并让他人代为支付应由他承担的费用。
李旭在组织原则上违纪,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相关事项,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回应。他还违规收受礼品和礼金,行为严重失范,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,涉及设备采购、工程承包、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的利益,非法收受大量财物。李旭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、组织、廉洁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贿赂,在党的十八大后依旧没有收敛,性质极其严重,影响恶劣,需严肃处理。
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对李旭开除党籍,并由国家监委予以开除公职,取消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兵团的党代会代表资格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有关犯罪问题也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并移送相关财物。 龙8国际登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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